针对之前有人在网上恶意抹黑华医品牌事件,帖子名《主管部门回复:武汉亲子鉴定,华医亲子鉴定中心并不存》,华医近期已展开详细调查,并将保留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特在此严正声明:
1、文中表示张先生打电话给武汉华医公司,本来想到亲子鉴定中心采样,但是接电话的“张博士”以容易泄露隐私为由,要求张先生将样本快递到指定的地方。
华医国内所有办事处只有三种采样方法供客户选择,一是客户来本公司当场提供样本;二是客户经专业的客服指导自行采样邮寄样本;三是本公司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的服务,本鉴定机构并不存在文中所说“张博士”一人。
2、文中表示张先生将剪下的头发快递到指定地址。
华医国内所有办事处的专业客服人员会很清楚的跟客户提示,不能够用剪下来的头发作为鉴定样本,必须是拔下来五到六根带有毛囊的头发才可以作为鉴定样本。
3、文中表示“张博士”拒绝提供书面报告,称“武汉华医亲子鉴定中心”一直是这样操作的。
华医国内所有办事处每一个鉴定案例都会出具带有公章的书面报告书。
4、文中表示由于“武汉华医亲子鉴定中心”并没有提供书面材料,邮寄样本时采用的是信箱,并无真实地址,所以张先生无法维权。
武汉华医亲子鉴定中心,是华医在武汉设立的一个办事处(华医总部在深圳),有自己的正规办公场所,具体信息可去其官网查看。
5、文中表示在网上有大量针对“武汉华医亲子鉴定中心”的投诉。
这句话完全是恶意抹黑,在正规的新闻媒体平台无华医的负面报道,有的只是宵小之辈在论坛、贴吧的恶意抹黑。
6、在网上有很多内容一致的抹黑华医和其它亲子鉴定机构的文章,除了鉴定机构名称以及价格不一样,其他所有内容全部一样,这更能够证明文章是对华医的恶意抹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在此奉劝恶意抹黑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鉴定机构对此事已展开彻底调查,必要时候会采用法律手段维护本机构合法权益。
华医官网:http://www.qinzidna.com/


